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换届选举办法
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本协会实际情况,制定本选举办法。
一、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理事长及监事长。大会应到会员 人,实到会员 人,符合选举要求。
二、本次大会采用等额选举办法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,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。
三、筹备组经过协商,成立选举委员会,选举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充分酝酿,经筹备组讨论通过,确定了会长候选人1名,副会长候选人3名,秘书长候选人1名,理事长候选人1名,监事长候选人1名。
四、候选人得票应超过半数以上方能当选。
五、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有权表示同意、不同意、弃权或另选他人。
六、本次选举大会设了投票箱一个,设立了监票人1名、唱票人1名、计票人1名,当场开箱统计得票情况并当场宣布得票结果。
七、大会当日无法参加投票的会员,可以书面委托到会会员投票,书面委托需载明委托人姓名、单位、受托人姓名、单位、委托事项、委托期限,由委托人签字,并附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每名受托人接受委托不超过2人。委托投票情况应当向全体会员公开,接受监督。
八、本选举办法要经过与会代表通过后生效。
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筹备委员会2026年7月2日
